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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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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31日至2012年1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www.ccs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B区318室;邮编:130011;电话:88779003、88779008;传真:88779005;电子邮箱:cczwgk@sohu.com。
  一、概述:
  2011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以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依法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加大组织宣传力度和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各项工作在全面推进中取得新的进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一是各级政府机关依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步入常态化。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保密审查制度得到认真贯彻和执行,3月31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都能够按时限要求,认真总结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告网站发布率100%。二是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在国家和省对各级政府网站监测的同时,我市把网上信息发布情况、专栏建设情况、报告发布情况等内容列入了常规网上监测制度并定期进行网上抽查工作,将监测抽查结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评估依据。三是按照国办监测反馈对10个县(市)、区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专项整改。本着“客观真实,依法依规,自查整改、促进公开”的工作思路,组织相关单位和县(市)、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国办和省政府网上监测情况,规范工作标准和要求,督促各县(市)、区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存在问题,网站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按照国家要求,2011年我市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四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市财政局、工信局、建委、房地局、国土局等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调研。一是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正在审慎推进,公开主体逐步扩大,市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全部公开,对“三公消费”等人民群众关注问题,制订了公开方案和办法,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和部署稳步推进公开。二是推进国有土地收储交易信息公开。实行交易和收储分离,全部运行过程公开。三是创建了开放式政府采购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采取公开采购预算、不设采购标底、科学设置评标系统等手段,从软件和硬件建设上打造政府“阳光采购”。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等10个部门,14个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项目审批、招标、施工、监管、履约、质检、验收等环节和5大类22项信息,累计发布工程建设信息7478条,发布从业单位和人员诚信信息6219条。
  (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启动。我市制定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县(市)、区选择试点单位。目前南关区政府24个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已经编制完成,政府网站行政权力专栏设置完毕,网上公开政府部门11类共177项行政权力,结果公示701条。各项权力运行的流程图正在逐步完善中,组织了两期约70人的培训工作,待试点工作成熟后将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全面推开。
  (四)不断拓宽和创新政府信息互动渠道。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中,紧紧贴近民生,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市长公开电话、局长接待日、机关读报读网、民生访谈等公开载体作为政府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机关实行《读报重点事项督办通知单》制度,建立媒体关注热点问题信息表,通过读报发现媒体反映的问题6140个,办结率100%;通过读网发现的658件问题和省长公开电话转办的33件问题全部按时限办复。同时,市政府与长春电视台合作开展民生直播间活动43次,并连续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政策、保障房建设等内容开展了7次网上访谈。市长公开电话全年共组织召开协调会、现场会105次,累计处理市民问题321493件,同比增加25%,解决了如南关区华宇大厦煤气10年不通、朝阳区前进大街65户居民没有水吃等一批难点问题。全年组织开展局长接待日12次,并在42个政府部门、15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局长接待日的基础上,拓展了水务集团、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热力集团等12个公共服务企业598个接待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参加接待日活动,累计接待市民21922人次,受理问题7505个,其中现场答复解决4809个,部门限期解决的2696个,已办结7377个,办结率为98.3%。2011年市长公开电话“12345”被人民网评为“责任中国”全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五)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不断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手段,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进程,积极整合公共服务领域信息资源,完善市政公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立数据库和市政档案,实现供热、供水、燃气、通讯等市政管线地标的测绘和网上三维标注。同时以“12319”投诉电话进行实时监测,预警报告、现场处置、投诉举报、咨询求助、险情处置等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把市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公交公司和热力集团等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业单位“一把手”加入到“局长公开接待日”当中,重点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依法实施《长春市供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积极探索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推动燃气行业立法及规划起草工作。
  (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2011年5月份我市组织10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区开展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为主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和为民服务活动。通过在政府网站、街路广场、办事大厅、政府集中办公场所等展示政务公开成果、现场解答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和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等形式,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市有约3000多名干部走出机关参与了现场活动,展示公开图板213块,悬挂宣传标语320条,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单6万余份,受理解答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问题3万余个,现场解答、解决问题比率达80%,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2500余件次,群众十分满意。《吉林日报》、《长春日报》、“中国·长春”网站也都积极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2年1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7432条。其中,市本级公开政府信息380224条,约占89%,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政府信息32235条,约占7.5%,乡(镇)公开政府信息14973条,约占3.5%。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390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423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153605条,占35.9%;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1105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785条;其他信息类362376条,占84.8%。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各级政府机关网站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88462条,占总信息发布量的90.9%,网站点击次数约4351万余次。其中“中国·长春”市政府网站自2008年以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2351条,2011年公开信息2816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0条,政务动态6510条,受理发布咨询投诉反馈信息861条,网站被点击886万余次,市政府新闻发布、网上直播政务活动、政策解读、在线访谈38场次。市政府外语网站以“英、日、俄、韩”四种语言发布我市政务、经济、外事、民生等各类综合信息1882条约79万余字。
  2.公共查阅点。全市共设公共查阅点1247个,其中2011年增设162个,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134个。2011年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83488条,约占23.2%,电子信息276299条,约占76.8%。接待公众查阅296356人次,借阅文件12575件。
  3.政府公报。共发放18987份,其中《长春政报》全年12期发放印刷版12000册,其他种类公报发放12655份。《长春年鉴》全年公布29个类目约90万字信息,发行1000余册。
  4.新闻发布会。全年各级政府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165次,发布信息492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
  全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43536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3037条,超时信息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符合《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要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数12236件。其中,网上受理数量5229件,占42.7%;当面受理5770件,占47.2%;信函受理32件;其他形式受理1205件,约占1%。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11893件,占97.2%。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的11144件,约占93.7%;同意部分公开的170件,否决公开579件。在全部否决公开答复中,原因是“信息不存在”的408件,原因是“申请内容不明”的231件,原因是“涉及国家机关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免予公开”的8件,其他原因数34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各级政府机关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件数为0。全年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不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面临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层面广,推进难度大,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等现实问题,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目前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编制和人员问题突出。部门和县(市)、区没有专门工作机构,人员的相对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连续性和工作成效;二是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个别单位存在公开内容粗线条,公开时间随意性大,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一些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网站信息量少,目录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网上互动不畅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审批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畅通政府和群众沟通渠道,提高政府透明度,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1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数据统计表
  2011年信息公开报告.doc
  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2011年信息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