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2年度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www.ccs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B区318室;邮编:130011;电话:88779003、88779008;传真:88779005;电子邮箱:cczwgk@sohu.com。
  一、概述:
  2012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紧扣改善民生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市认真贯彻“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2012年国家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和省政府的部署,制定了《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方案》(长府办明电〔2012〕36号),对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目标要求等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逐级落实责任,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工作,使市本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实质性进展。财政预决算公开稳慎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做到了常态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实施全面公开;食品安全、环保、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加大;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依法推进;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取得阶段成效。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委、环保局等11个重点部门和14个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项目审批、招标、施工、监管、履约、质检、验收等程序和5大类22项信息,截止2012年底累计发布工程项目公开信息51576条,累计公开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9517条、公开不良行为记录信息91条。
  (二)依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一是严格落实了《年报》发布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要求,认真组织各级政府机关开展年报编制和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市本级和县(市)、区、开发区年度报告网上公布率为100%。二是推进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常态化。“中国·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按常态管理要求,每年都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公开目录》内容,发布政府信息25304条;市本级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31场次;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约39万余条,依申请公开答复率为99.1%,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为0件。三是加强了网上监测和考评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对年报发布情况开展了网上跟踪监测和网上抽查工作,对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进行了督促和检查,并赴相关单位现场指导,及时纠正信息公开专栏和年报发布不规范、不标准等问题。同时将各级政府机关贯彻落实《条例》和年报发布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直接作为年度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深化群众关心关注的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以公共服务、公益性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办事公开的抓手和突破口,深入督查调研,对市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广电局4个行业主管部门,市供电、公交、邮政、热力、有线电视等13家市属公共服务企业,市慈善会、红十字会、福彩和体彩中心4家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调研,总结做法,培树典型,形成调研报告8篇,其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规范服务努力构建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2篇经验材料参加了国家在海南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并进行了书面交流;另有2篇研讨材料报省参加“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理论与建设主题研讨会”及省政务大厅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为持续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前瞻性思想和理论准备。
  (四)创新公开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紧跟形势发展需要,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网民关切。在新浪网开通了“长春能见度”政务微博,为网民提供政务公开咨询和服务,得到了网友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在腾讯网开通了“长春能见度”QQ工作群,方便工作沟通和为基层服务。为创新基层公开方式方法,在县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搭建了三级互联网络,实施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格化管理;建立了覆盖三级机构的办事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民生工作、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服务功能也由单一向多方位拓展,方便群众办事。全年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了49个工作联系点,完善办事网络平台,贴近百姓需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一是完善配套制度。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开展的“学找上”活动和向省政府对口部门学习交流,结合工作实际,着重从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设入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里有关要求,制定和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共11项,其中新制定了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项,修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8项,规范工作程序2项,以制度建设管人、管事、管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3年1月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291条。其中,市本级公开政府信息332160条,占比84.89%,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政府信息45839条,占比11.72%,乡(镇)公开政府信息13292条,占比3.4%。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427条,占3%;规划计划类信息5441条,占1.4%;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305315条,占78%;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961条,占0.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031条,占0.3%;其他信息类67116条,占17.2%。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各级政府机关网站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50558条,占总信息发布量的89.6%,网站点击次数约2061万余次。其中“中国·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304条,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77384条,网站被点击812万余次,新闻发布、在线访谈40场次。市政府外语网站以“英、日、俄、韩”四种语言发布我市政务、经济、外事、民生等各类综合信息2772条,约200万余字。
  2.公共查阅点。全市共设公共查阅点1508个,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1050个。2012年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95443条,约占25%,电子信息280127条,约占75%。接待公众查阅528555人次,借阅文件7371件。
  3.政府公报。全年共发放20763份,其中《长春政报》12期发放印刷版12000册,其他种类公报发放 2933份。《长春年鉴》2012版公布29个类目约100万字信息,免费印发1000余册。
  4.新闻发布会。全年各级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27场次,发布信息467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
  全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00250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47123条,超时信息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符合《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要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数10348件。其中,网上申请数4768件,占46.1%;当面申请数5190件,占50%;信函申请数80件,占0.8%;其他形式受理310件,约占3%。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10254件,占99.1%。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的10094件,约占98%;同意部分公开的23件,否决公开137件。在全部否决公开答复中,原因是“信息不存在”的47件,原因是“申请内容不明”的32件,原因是“涉及国家机关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免予公开”的38件,其他原因数20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各级政府机关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均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不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面对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任重道远。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理顺;二是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进一步加大力度,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四是公益性、公共服务类行业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五是各级政府网站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改进网上互动、舆情引导、政务微博等新的服务功能。
  下一步我市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全新的工作视角,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行政决策、行政权力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方法,畅通政府和群众沟通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幸福长春”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2012年度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2012年长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