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4年度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0    点击数:
 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投诉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www.ccs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邮编:130011,电话:88779005,传真:88779002,电子信箱:cczwgk@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智慧长春”“幸福长春”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结合长春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全局,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重点推进、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为手段,依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工作,实行“五公开、三清单”制度。以社会关注和群众期盼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市政府于6月23日、9月22日、12月25日分三批向社会公布了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累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2项、暂停40项、下放161项、改变管理方式192项、合并167项、转移给社会组织7项。我市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仅为251项,市本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已实现“零”审批。市政府新闻办12月30日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专题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公布了改革成果,在网站公示“行政审批减放权清单”。全市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在网站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预算清单。2014年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86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2658万元,下降8.5%。14个县(区)开发区和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委等12个政府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平台主动公开项目信息29008条,累计62400条;公开信用信息2521条,累计11921条,公开信息全部与省级、国家级平台共享。市政务公开办编制完成了公交、邮政等13家公共服务企业的办事公开目录,并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主动公开“公共服务清单”,方便群众办事。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四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预警信息和监管信息。市环保部门网站新增设10个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环评审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诚信建设专栏、应急处置等信息。市安监部门利用网站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事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有争议的内容进行现场公示、网上公示。

二是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工作目标,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为方便企业群众在长春投资、旅游和办事,满足获取政府信息的实际需求,市政务公开办编辑印刷了《长春政务服务指南》,公开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服务民生等政府信息50万条约130万字,并免费发放到基层乡镇、街道社区、各级审批办、政务公开联系点1000余册,《指南》电子版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爱长春”手机客户端向社会公开。针对各级政府网站公开的联系电话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不便民的问题,市政务公开办将市直46个部门787个处室约800余部电话,汇编成《长春市便民服务电话目录》,开辟专栏在“中国长春”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咨询。9月份,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中国市场学会服务质量专业委员会在“全国质量月”系列活动中,将我市公开的政府部门便民电话的服务质量评价为优秀,人民网、新华网、《京华时报》、《广州日报》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省政府《吉林政务公开》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表扬。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2014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建设上大做文章,积极参与“智慧长春”建设,在市政务中心启动了免费无线上网工程,在手机客户端建立“爱长春”市民主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47万余字。市政务公开办申请启动二维码4个,为市民提供政府网站、政务“双微”和移动客户端的扫描服务。依据中央2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研究设计了政务公开工作和场所的统一标识,制作宣传海报,在全市进行推广。工作载体不断创新,将原有《政务公开》和《窗口专讯》简报合并为《阳光政务》,突出工作重点亮点,创新设计风格和编辑理念,以崭新形象展示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已发刊7期。

四是加强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舆情关注。我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热点舆情,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积极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公开,建立常态新闻发布制度,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物业管理、禁燃、幸福长春等热点内容,市本级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3场次,有28个政府部门61家单位参与信息发布。依法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召开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8月11日邀请25名听证代表参加,并充分考虑听证代表意见,顺利调整了居民水价。

五是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依法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市结合省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清理、协调发布、保密审查等6项配套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依照《条例》认真组织和指导各级政府机关完成年度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公布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公布所有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报,年报网站公布率为100%,信息公开咨询申请答复率100%。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2014年我市在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分领域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预算公开等领导小组,市长亲自担任组长,两位副市长配合全面协调推进,下发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事项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级政府网站专栏、年报发布、便民电话公开等内容实施网上监测,对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进行有效推动。监测结果通报全市,作为年度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依据,促进了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33527条。其中,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9823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996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9170条,利用手机客户端、政务服务指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538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143条。

《长春政报》全年共发行12期,公开政策文件81个,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4份,信息量60余万字。印刷版《长春政报》共2.16万册免费向社会发放,电子版《长春政报》在“中国·长春”网站公布。

《长春年鉴》2014版公布了文献、专辑、大事记、长春概貌等28个类目约90万字信息,免费印发1000余册。

长春市政务中心各办事大厅窗口累计公开办事指南约580个,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显示屏累计公开信息70万余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7162次,举办政府新闻发布会88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45次,政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264次,通过广播、电子信箱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1935次。

“中国·长春”市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充分发挥交流互动作用,开展政策解读、网上论坛、在线访谈等活动,全年共发布信息10847条,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4个,重大舆情解读93条次,在线访谈8次,受理发布投诉反馈信息224条,咨询回复187条,网上投诉、咨询及信息公开申请等互动交流累计17万余人次。

“长春发布”作为我市较有影响的政务微博,重点围绕天气、交通、医保、就业、燃气、水电等民生服务项目,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所致的道路封闭公示、特殊天气环境下的道路结冰预警、市内重点工程检修导致的水电和燃气停供公告等各类生活资讯,网民通过“@长春发布”,能够及时反映自己居住区域出现的水质异常、文明出行、市政建设等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0623件。其中,网上申请430件,当面申请10117件,信函申请71件,传真等其他形式申请5件。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办结10566件,其余申请件跨年度办结。申请答复10566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27件,同意公开答复的999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不同意公开的5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8件,其他原因数48件。

五、行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各级政府机关共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投诉举报12214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7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6件,被依法纠错6件,驳回、终止等其他情形37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4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6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数29件。其中,市本级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数为25件,其中维持2件,纠错4件,驳回和终止7件,未办结12件。全年各级政府机关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全市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共计7.44万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与政府自身建设、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缺乏主动公开意识,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做表面文章的现象。一些基层单位的工作体制、编制和队伍建设问题突出,大部分县区和部门没有专门机构,工作人员兼职多专职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好。一些单位在公开内容和时限上存在着不及时、不主动、不全面的问题;一些部门网站信息更新不够,互动功能和渠道不畅通,对群众关切不积极回应;个别政府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工作,程序不规范,机制不健全。三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开展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面广,专业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工作人员素质要求高,市级层面培训近几年来开展较少。四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加快推进。在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信息化是最快捷高效的解决办法。从国家到省市应尽快开发研制信息公开应用软件,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内容的信息公开,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经费清单、负面清单和服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深入研究破解工作难点,规范各级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和公开载体,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办事公开、便民公开向基层延伸;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与社会机构和高校合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

下一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紧密结合长春实际,以打造法治、创新、廉洁、服务政府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参与、监督和办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新常态下服务社会的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幸福长春”建设做出新贡献。

 

 

 

 

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