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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30    点击数:

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汇总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综合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投诉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88779005;传真:88779002;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邮编:130011。

  一、综合概述

  2018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以公开为常态,深入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我市将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贯穿到政府会议、公文办理、议案提案、督查审计等政务运行全过程,写进《政府工作规则》、《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重要章节,自觉遵循,接受监督。完善市民旁听政府会议制度,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府全体会议,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布,对征集到的市民意见建议认真整理、反馈和采纳,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城市建设,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提供支持。实行“清单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审批执法“双公示”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1160项,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内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出台若干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扶贫环保、财政金融、发改民政等十几个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建立网上专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例如,市文广新局编制《2018年长春市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在网站和媒体主动公开全市文化系统公益文化单位服务产品项目及标准,公布免费或优惠演出场馆、报告厅、展览场馆等服务设施。

 

      

 

  三是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我市坚持把新闻发布制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制度”,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务公开、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正面发声的主渠道,加强政府新闻发布网站建设,建立政务公开与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舆情回应等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协作,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年内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落实新闻发布“4.2.1+N”工作机制,即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1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发生重大社会关切和重大突发事件时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在全市组建了一批 “讲政治、懂政策、知情况、会说话、敢担当”的新闻发言人队伍,确定了85名新闻发言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食品安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保障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0场次。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香港凤凰卫视等中直、香港媒体记者158人次,省市媒体记者510人次,参与了新闻发布会的现场报道,刊播(转载)报道消息1430余条。

 

 

  (二)以便民利企为目标,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近年来,我市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目标,全力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长春政务服务“六个一”新模式。将分散在市、区(县)、街(镇)、社区四个层级多家单位的1211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归集到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了“一门办事”。在政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全科”窗口,一个窗口可以办所有事,实现了“一窗受理”。将2212项事项的项目名称、实施机关、项目类别、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地点、咨询电话进行全市统一,同一事项到哪办都是同一要求、同一标准、同一时限、同一流程,实现了“一套标准”。按照市、区(县)、街(镇)三级联动的模式,建立统一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了“一网通办”。将982枚行政审批专用章由政务(公共)服务中心集中管理,按照审批部门决定统一制证用印,实现了“一章审批”。

 

 

 

除涉及现场勘查、特殊程序的59项事项以外,其他2153项事项只要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都可以“只跑一次”,实现了“一次跑动”。截至2018年年末,全市累计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07万件,企业和群众对受理、出证的满意率达99.91%、99.95%,初步实现了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政府办事更加透明高效,政务服务新理念、新模式更加深入民心,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红利。全市平均每天新设立企业102户、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08户,分别是上年的3.1倍和2.5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97户、科技型“小巨人”企业261户,分别是上年的2.7倍和3.9倍。

 

   

 

  (三)以互联网为依托,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中国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为党政综合网站,突出党政信息的权威发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稳运行,全年发布政府信息1503条,累计发布约11.3万条,网上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73件,办结率100%。突出网上办事功能,设置网上办事大厅和办事指南服务,全面准确公开办事事项和服务信息,推进办事服务“网上公开、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留痕”,注重服务功能的实用性,让群众“找得到、用得了、办得成”。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完善网民留言的处理转办回应机制,做好网民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全市共集约72个政府网站的420个网站栏目发布系统,聚合了60多个网上办事服务窗口,实现集中上线运行。累计清理各类低效、僵尸网站120个,迁移和集聚各类信息数据3000多万条,年均节省运维经费3000万元左右。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努力提升政府在移动端的办事服务能力,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长春发布”“长春能见度”新浪微博,“长春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成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最便捷渠道。全市67个政务微博;196个政务微信,15个移动客户端和43个其他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10万余条。

长春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

  (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立政府信息清理、协调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解读、舆情回应等协调制度,实施社会监督员、投诉举报、第三方评估等考核监督制度,使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上下延伸、融合发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办理过程中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明确标注制发文件的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印发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将市政府2017年7月10日前发布的482件现行有效、9件修订、855件失效和509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历年制发的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清理公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完成了2008年以来的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实行督办、交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出台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方案》,落实《长春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信用长春”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定了《长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长春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管理暂行办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等,实现政务诚信整体提升。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201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我市各级政府机关、政务大厅、政府网站、公共查询点等场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通过在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现场问答,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解读各类相关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政府透明度。全年围绕全市政务服务改革,召开了十余场新闻系列发布会,编发简报32期,开展了“我的只跑一次、标准化大厅建设、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欢迎中午来办事、百度知道走进长春、证照分离改革、残疾人办证零跑动”等项专项改革成果媒体专题报道和集中采访。同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专题培训班,协调组织、宣传、人社等部门,分批分期组织干部赴上海、杭州等地开展新闻发布、政务服务的异地培训。在市行政学院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将新任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处级领导干部纳入培训对象,全年基本完成对市本级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任务。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启动了社会监督员制度,新聘任62名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开展专项行动民意征询体验等活动。开展“电视问政”,搭建政府、媒体、群众三方沟通互动平台,聚焦旧城改造提升、农村水利、河(湖)长制、文明城创建,解决了 138 件关乎民生发展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肃行风、转作风、提能力”行动,全面强化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着力解决医疗卫生、出租车管理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网上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各级政府网站、政务大厅、便民服务电话等公开载体开展专项抽查、专项整治活动,及时通报结果,限时整改落实,以评促改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市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现常态化,信息公开年报、公开指南、公开指引、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名片、服务电话等内容公开更加全面、准确、自信、便民。经统计汇总,截止2018年年末,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2486条。其中,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82734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87条,“政务双微”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1417条,利用手机客户端、政务服务指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9078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57条,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979件。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8683人/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86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55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86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49次;政策解读稿件582篇,政务微博微信回应6073人/次。全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362个。全市10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和48个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网站发布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09件。其中,网上申请397件,当面申请754件,信函申请411件,传真等其他形式申请47件。各项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和答复率为100%,其中按期办结1586件,延期办结2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43件,同意公开答复的99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2件,不同意公开的7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5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3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7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50件。

  四、行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共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投诉举报28123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9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7件,被依法纠错39件,驳回、终止、撤消等其他情形63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4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90件,被依法纠错7件,其他情形数43件。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目前,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的费用为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主要成效、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长春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为标志,工作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常态化、规范化趋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更加信息化、集约化,政务服务日渐标准化、便民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探索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果,得到上级机关和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认可。国务院通报表扬了长春市探索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新模式,并作为地方典型经验做法推荐上榜交流。吉林省省长景俊海两次对长春市政务服务改革签批意见,给予充分肯定。长春连续三年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排名第一,在全省起到“打先锋、站排头”作用,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但是,通过考核评估和对标先进城市,我市面对新形势还存在着认识不足,能力不强,平台不规范,公开实效差,部分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努力把长春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为加快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贡献。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