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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汇总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ccsrmzfndbg/2021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传真):0431-88779449;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五化”工作法谋化全年工作,制定下发《长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时间表和路线图。市政府分管市长高度重视,亲自调度、协调和对接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通过建章立制促规范,拓宽渠道保畅通,强化监督抓落实等举措,以公开促服务,为转变政府职能、助力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有力支撑。

(二)紧贴需求导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年政府网站围绕疫情防控、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等发布各类信息6351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81场,其中疫情防控发布会52场,发布解读信息46条,组织在线访谈4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二是抓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牵头办理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妥善办理网民留言1782件,第一时间电话沟通核实率和办结回访率98%以上,当日交办率和办结答复率均为100%。三是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并督促整改,全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10件,转结2021年办理5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671件,占67.9%;不予公开54件,占2.1%;无法提供514件,占20.9%;不予处理51件,占2%;其他处理138件,占5.6%。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4件,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4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36件,复议后起诉5件 。四是强化监督整改。主动公开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进行交办督办,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54件,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三)注重建章立制,深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依据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是规范化明晰流程。绘制“工作流程图”明确接收、办理、答复等9项办理流程,编制“答复书样本”明确11种程序性处理、21种实体性处理文书答复标准,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标准化梳理事项。及时更新完善“26+N”重点领域基层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和形式,逐一规范公开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要素。三是推进村(居)务公开。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村(居)务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村(居)务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高村(居)务公开实效,实现村(居)务管理“阳关运行”全覆盖。四是打造公开专区。市级政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阅点,二道区、汽开区坚持群众需求为导向,改造升级集中公开信息查询、办事咨询、政策解读、自助办理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专区,打造“有温度”的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细落实、优质高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开展日监管、月调度、季通报、年评估。对照《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聘请专家机构把脉问诊,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积极设计问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满意度调查,客观地反映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和群众社会满意度状况,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政府运行透明度,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1

66

行政规范性文件

48

120

3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0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546

行政强制

27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8026.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09

50

0

3

8

40

24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1

0

0

1

0

5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57

28

0

2

2

33

14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3

4

0

0

0

2

24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9

0

0

0

0

0

9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

0

0

0

0

0

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1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3

0

0

0

0

0

1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3

8

0

1

3

1

49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1

0

0

0

0

0

1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3

2

0

0

0

1

16

2.重复申请

32

0

0

0

0

2

3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1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6

0

0

0

0

0

3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0

8

0

0

4

0

102

(七)总计

2325

51

0

3

9

40

24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4

0

0

0

0

0

3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8

4

3

24

9

13

10

4

36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与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分散,平台未能有效集中统一公开;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和数字化监管手段还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等方面要深入研究办法和手段。

2023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依法行政,深化政府信息高质量公开,推进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活动载体,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和办事服务信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区、信息公开查询点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二是全面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创新监督考核方式,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长春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配有解读版,请上网或扫描二维码浏览。

一图读懂|长春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