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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汇总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位,以高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服务我市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聚焦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市等重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468条,开展意见征集8次,政策解读10条,“市长回音”专栏收到留言5315条,公开办事服务事项34510项,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25万余件,网站总访问量达3.54亿次。围绕我市重大战略规划及重点领域活动,策划召开新闻发布会36场,累计146名新闻发言人到发布厅进行权威发布,回应社会关切问题150余个,现场直播平台累计观看、浏览量超600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机制,对复杂疑难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研究,确保答复准确、合法、合理。全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21件,同比下降9.8%,转结2023年办理10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180件,占57%;不予公开127件,占3.3%;无法提供1121件,占29.3%;不予处理54件,占1.4%;其他处理213件,占5.6%。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95件,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132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76件,复议后起诉56件。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案件,全面梳理总结败诉原因,及时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全市43家市直部门、5家市委加挂政府行政机关牌子单位、17个县(市)区、开发区及其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全部完成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年报发布率100%。集中公开地方性法规93部,现行有效规章65部,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47件,高质量刊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刊登各类政府文件3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快数字化转型,将信息发布数量、网上申请和网民留言办理数量、政务新媒体监管等数据纳入“数字长春一网统管”系统。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完善站内信息检索、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打造一批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我市各类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25.5万余条,总访问量达785万人次,有序引导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转发重大事件信息161余次,涌现了“长春文旅”等一批活跃度高、备受关注的政务新媒体,得到了省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完善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专区投入使用全省首台政府信息依申请自助机,接待公众申请100余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500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区分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任务清单,认真抓好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分批次在全市集中开展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条例》的专题宣讲、解读,培训业务骨干560余人。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33个,印发《工作指导手册》120册。开展政务公开效果评价工作,采取网络浏览,现场调研、舆情综判等“无感化”评价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落实、政策执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从“全面全量”向“精细精心”转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1

65

行政规范性文件

50

18

34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132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15982

行政强制

1599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9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04

64

12

2

16

23

37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9

0

0

0

0

10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01

29

12

1

5

4

18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311

11

0

0

3

3

3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1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9

0

0

0

0

0

19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26

0

0

0

0

0

2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2

0

0

0

0

0

3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2

0

0

0

0

0

1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6

0

0

0

0

0

2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57

27

0

1

5

10

11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

0

0

0

0

0

1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1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0

0

0

0

0

0

20

2.重复申请

31

0

0

0

0

0

3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99

4

0

0

0

1

204

(七)总计

3577

73

12

2

13

18

36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0

0

0

0

3

5

12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2

37

55

1

195

61

2

7

6

76

47

1

4

4

5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质效有待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增多,时效性不强,导致信息过于泛化;二是政策解读仍是难点,解读信息数量少、形式单一、未对政策解读进行广泛推广;三是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时未能配套发布草案解读内容,意见征集后未对意见征集结果反馈信息进行公开。
  下一步,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依据《条例》,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功能作用。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动信息“靶向”公开,依托长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进一步厘清文件底数,建立配套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减费降税、稳岗就业、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信息的规范集中发布、动态更新和有序管理。二是提升政策解读的全面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政策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全面解读,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开展持续跟踪解读,采取视频、音频、图文图表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政策进行诠释。三是严格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编制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信息,在意见征集栏目,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及解读、意见征集渠道、意见征集结果等信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程序形成工作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长春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wgk.changchun.gov.cn/ccsrmzfndbg/2024j/)查询下载。咨询电话:0431-8877900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022。
  本报告配有解读版,请上网或扫描二维码浏览。

一图读懂|长春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