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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5-01455
分  类: 基层政权;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5年12月20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临河、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5〕53号
发布日期: 2005年12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05-01455 分  类: 基层政权;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5年12月20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临河、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5〕53号 发布日期: 2005年12月2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临河、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长府发〔2005〕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顺利进行,理顺现行管理体制,加快城市化进程,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在南关区和二道区分别成立临河、东方广场两个街道办事处,交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

  一、成立临河街道办事处

  南关区临河街道办事处位于东环城路以西,自由大路以南,伊通河以东,卫星路以北,辖宏声村、宏明村、宏丰村、大榆树村、小河沿村,8个老社区居委会(浦东路社区居委会、海口路社区居委会、昆山路社区居委会、威海路社区居委会、临河社区居委会、珠海路社区居委会、北海路社区居委会、卫星路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10.8平方公里,人口125795人。

  二、成立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

  二道区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位于东环城路以东,吉林大路以南。辖红星村、靠山村、乐东村、曙光村、黎明村、杨家村、三道村,6个老社区居委会(热电社区居委会、拖拉机南社区居委会、拖拉机北社区居委会、化油器社区居委会、衡器社区居委会、花园路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38.52平方公里,人口187813人。

  在实施的过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立足稳定,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做好人事、财务交接等工作。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