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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37 )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要切实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

截至2013年底,全省地级市(州)和省直管县级试点市环保部门中,白城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公主岭市还未建成或开通政府网站;县(市、区)级只有农安县、榆树市、辉南县、洮南市、大安市环保部门开通了政府网站。同时,已建成或开通的网站也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全面、更新不及时、运行不稳定等问题,全省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建设距国家和省政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级环保部门要将政府网站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窗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的投入力度,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网站硬件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不断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力度,有效保障政府网站正常高效运行。各市(州)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的县(市、区)环保部门网站建设的指导和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6月底前,全省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要全部完成政府网站建设任务,各地网站建设完成后要将网址报省环境信息中心。省厅将全程对各地政府网站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 要切实发挥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

政府网站是提升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各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要根据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环保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切实促进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要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政务活动、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切实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公布重点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打造“诚信政府”。要及时公开环境质量数据、三公经费、招标采购、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行政审批等信息,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政府”。要积极开展在线服务和网上办事,主动公开网上受理审批、办事状态查询、网上投诉、表格下载、网上查询等信息,要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改革审批方式,建立网上审批平台,通过“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逐步实现环保业务在线办理,打造“服务政府”。

各地要通过建立领导信箱、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积极推动“网络问政”。对于公众在政府网站上反映的问题,按照“网上交办、即时受理、限时回复、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的原则,能解决的即时解决,不能立刻解决的也要向公众解释清楚,并告知公众合理的解决方法,确保有问必答。

三、 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信息保障职责。各级环保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信息采集、审核、报送、维护工作责任。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员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和报送。各市(州)、县(市、区)信息员基本信息(包括变更)要报省环境信息中心备案。

二是不断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通过电视、报刊及杂志等其他方式发布的信息,必须同步在网站发布。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无密级的政策措施要全部上网,同公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部门业务数据逐步上网,实现信息共享。所发布信息要遵循“文责自负”的原则,信息源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对外发布时机是否适宜、发布的数据是否准确等进行严格审查。需要报上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要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发后,通过报送系统上报信息,同时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备案工作。

三是强化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按照公安部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各地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政府网站定级、备案、整改、测评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帐户管理,确保帐户安全。各信息报送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系统的使用,不得擅自泄露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完成报送信息后,应按程序退出系统,确保应用系统安全。如信息员更换,应及时注销用户,更换系统密码。

四是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加快建立和培养政府网站信息员队伍,人员编制无法解决的要在现有编制基础上调整选拔培训信息员。要根据信息员的工作方式和上报信息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信息员能力素质。今年,省厅将根据需要,对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信息员进行全面培训。

省厅每年将对各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地方及个人将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和网站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内容不完整的地方将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延莉  联系电话:0431-89963127 13604307778

邮箱:lyl@jl.gov.cn

省环保厅网址:http://hbt.jl.gov.cn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3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