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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查询。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联系方式,电话:0431-88778181,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新发布规章5条、规范性文件10条、其他文件90条;发布政策解读35条,市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动态类信息1294条。组织在线访谈4次,依托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展示惠民利企政策26条。编辑《长春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赠阅范围覆盖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全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件,同比增加80%,其中自然人申请82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8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件(含上年度转结申请5件,另有5件申请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所有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40件,占44.4%;不予公开的3件,占3.3%;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46件,占51.1%;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的1件,占1.1%。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3件,没有败诉或被纠错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对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主动沟通协调,针对复杂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所需政府信息的准确诉求;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三)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

  设立“巩固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吉林”“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专题专栏,发布专题信息和相关解读。全面清理规章,将65件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标准版式集中公开。按季度对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通报,杜绝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四不”问题的出现。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加强对网站的日常巡检,每两周对网站内容更新、互动回应、错别字、错误链接等进行检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二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2022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做好实质解读、深度解读、延伸解读,创新解读方式,采取文稿解读、政策问答、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回应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疑虑点、关注点;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做好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工作,按照申请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