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履行公开职责,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通过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政府动态类信息1464条,其中文件15条,政策解读10条,市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发布29场新闻发布会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内容。编辑《长春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电子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9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含上年度转结申请8件,另有5件申请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均按规定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所有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42件,占42.86%;不予公开的1件,占1.02%;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49件,占50%;其他处理6件,占6.12%。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市政府网站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制定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施行标签化管理。全年发布政府规章2件,废止政府规章1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逐项进行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要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信息,结合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题专栏建设;切实履行信息审核职责,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完善网站日常巡检机制,避免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问题的出现;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按季度组织对政府网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仍需加强;二是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机制还不够完善。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丰富解读形式,提升实质解读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机制,优化栏目形式和主题设置,增强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431—88778181,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