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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38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春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我局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工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局官方网站、微博等移动新媒体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对外宣传相关政策信息。截至20201231日,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48条,其中发布105条概况类信息,207条工作动态, 36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微博发布122条信息。

(一)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规范化管理。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加强对局门户网站更新维护,及时转载国家及省、市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动态更新我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情况、工业运行发展情况等。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公众互动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便于服务我市工业企业。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依据《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确立舆情监测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保障信息公开体系的正常运转,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丰富信息公开手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按有关要求,我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积极采用数字化、图标分解等方式,以及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需求仍有差距。

一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下一步,要切实加大培训力度,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形势发展变化,采取以会代训,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工作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交流工作经验,传授工作方法和技巧,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充实、完善,还存在栏目单一、公开的信息量不够丰富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完善各栏目服务功能、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在网站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工作不够到位。在数据迁移、导入过程中出现信息断链、内容丢失等现象。对此,我局立即开展自查补链工作,对历年信息逐条检查,及时补齐相关信息,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