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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18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31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信息公开办《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里确定“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建好城市、促进和谐”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部门“出思路、惠民生、做表率”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组织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准确、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带动,创建三满意机关建设,促进我委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组织领导方面。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全委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公开义务。我委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指导,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充实更新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增强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力量,同时增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构,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为全委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 

  (二)制度保障建设。根据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已有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分别制定实施了责任追究办法和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委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体系,细化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确立了舆情监测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体系的正常运转,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拓宽公开渠道。我委加强了对十二五规划类、重要政策类、重点项目类和价格监管类信息的主动公开。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便捷、权威地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并开设专题进行深入解读,采取网络直播的形式及时真实的公开信息。二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将重要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十二五规划类、重要政策类、重点项目类和价格监管类信息类信息采取发布会及专题报道等发布形式,让公众关注市委、市政府决策,了解发改委工作。 

  (四)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一是窗口接待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充分了解申请人所需信息内容及作用,引导申请人进行信息申请工作,保证后台信息查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工作甄别做到合理区分咨询、信访、信息公开的关系,确定信息公开受理范围,对非信息公开受理范围的做好解释工作;三是流程办理上严格按照依申请工作规范,各个环节权责清晰,确保依申请工作无违规现象;四是答复申请上明确答复时限,落实催办制度,按时答复申请人,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通过我委网站、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同时我委设立了咨询、查阅等信息公开服务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1年,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450条,其中,规范类信息60条,占总数的4%;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10%;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1100条,占75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6条,占1.1%;机构职能信息32条,占2.2%;其他信息102条,占7%,网站年访问量万余次. 

  (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1年,市发改委参与新闻发布会9场,内容涉及出租车调价3场、物流产业治理2场、重大项目建设1场、重要价格调整3场。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有关媒体的大力支持下,共发布市发改委的新闻信息135条,内容包括十二五规划、现代服务业发展、价格调控监督、循环经济等发展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市发改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1年,市发改委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市发改委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进步,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经常组织全委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明确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在编制指南和目录、提供信息、接受和处理群众互动请求、受理和处理群众监督等方面能够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工作。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和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信息公开会议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委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用制度来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适时进行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探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落实和管理。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责任制考核当中,并与个人直接挂钩。实施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三)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和载体,采取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络,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经济形势,重要会议情况;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严重灾情、重大事件等,设立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发改委网站等形式定时向社会通报政情。积极研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信息公开形式,探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模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力上支持,在财力上倾斜,尽最大力量改善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