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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4    点击数: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887771622017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分为概述,主要工作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等),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一、概述
    (一)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依据《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确立舆情监测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保障信息公开体系的正常运转,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二)健全组织结构,明确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信息公开办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处室和委属单位,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和处室责任人,处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向信息公开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我委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以网站公开、申请公开等方式,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市发改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7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5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7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市发改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件,限期内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三)行政复议情况。2017年无涉及市发改委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涉及市发改委行政诉讼案件1件,经沟通协商,原告撤回起诉。

(五)举报投诉数量。2017年,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2517件,受理价格咨询3701件,办结率100%,回馈率98.37%,满意度98.29%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7年市发改委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零。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3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分别为委机关办公室(市政府楼内)、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政务大厅楼内)和价格举报受理中心(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楼内)。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4人(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3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为零。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2017年市发改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员70人次。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业务培训、舆论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委实际,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加强教育培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幸福长春”建设做出新贡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市政府1229室,邮编:130022,电话:8877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