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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长春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咨询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民政网”(http://mzj.changchu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1年,长春市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努力践行“民政为民、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以“打造阳光民政”为目标,以“扩充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效果”为着力点,以长春民政网为主要载体和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为612条。通过长春民政网公开信息367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6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8条,民政工作动态信息232条,办事指南、部门机构信息49条,财务公开、计划公报、人事变动等其他信息38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93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31.5%。通过工作简报、宣传板、宣传册、便民告知单等形式公开信息52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8.5%。

  在信息公开内容上,一是注重全面准确。为进一步满足公众知情权,提高民政信息的群众知晓率,通过长春民政网站的图片新闻、民政要闻、政务动态、基层风采等政务信息类,公众留言、访谈直播等互动交流类,在线查询、网上预审等办事类三大类栏目,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市民政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行政权力、财务公开、统计数据、计划公报、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等政府信息内容。二是注重突出重点。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围绕完善民政大救助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新型社区管理体系、社会组织体系、优抚保障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等“六个体系”建设,着力加大了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双拥共建、城乡社区建设等重点、亮点工作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2011年,对于社会救助宣传月、首届长春市清明文化活动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双拥模范城”创建等多项重点工作,通过长春民政网、新闻媒体、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公开。与长春信息港联合,围绕民生工作成功开展了“清明节文明祭祀、人文祭祀”和“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二次在线访谈。

  在信息公开形式上,一是突出多样性。积极通过长春民政网、各类新闻媒体、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便民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长春民政网及时、准确地发布了全市民政系统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动态以及需公众知晓的通知、公告等信息367条;通过《中国社会报》、《吉林日报》、《长春日报》、长春电视台等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93篇;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充分发挥了工作简报、服务热线、便民告知单、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公开载体的作用。二是突出实效性。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做到公开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并积极采取图片、文字、视频、访谈、专题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实现多角度的公开,达到最佳的信息公开效果。

三、咨询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有26700余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全部及时进行答复。全年无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我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均是免费提供。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网上办事功能有待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等。在2012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完善网上办事功能等方面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