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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长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民政局”( http://mzj.changchun.gov.cn)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机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155号;邮编:130062;电话:87905352;传真:87905365;电子邮箱:ccmz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民政政务公开工作作提质增效。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系,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推动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持续强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五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全年网站总访问量8830800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73条,微博推送信息64条;参与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公开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全市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等信息。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含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公开原则。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实现同步解读,注重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做好权威发布,通过开展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活动,解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等群众关心关切内容;及时回应关切,依托公众留言、征集调查、电话接听等渠道,对群众建议意见,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3

2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45.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长春市民政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政策解读、《条例》执行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但对照《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信息公开形式灵活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长春市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