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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由长春市司法局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投诉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和长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长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地址:长春市司法局307室、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综合审批大厅司法局综合审批窗口,联系电话:85802592、88779053,电子邮箱:147139909@qq.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长春、法治长春、平安长春的工作大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丰富公开载体。2014年,我局以市司法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改版升级司法网、律师网,新建了普法网、法律援助网,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强化网上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丰富了信息公开载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确定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均通过长春司法网、长春律师网、长春普法网、长春法律援助网、公示栏、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认真做好长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在局机关307室和市政务中心审批窗口分别设置了信息公开查询点,受理群众公开申请,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二)加强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年度报告制度。2014年,我局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省市相关制度,对《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制度》、《长春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监督举报制度》和《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依照《条例》认真统计年度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完成了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公布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公布信息公开年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法制调研处具体负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网络和工作责任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局主动公开信息978条,其中,利用网站公开信息684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24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70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7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33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长春市司法局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 0件,通过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信函形式申请0件。

  五、行政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长春市司法局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件数为0。全年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为0。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收费

2014年,长春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长春市司法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发展、自身建设、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工作中还存在更新信息不及时、公开形式不丰富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施。

改进措施:一是健全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和服务公开长效机制。出台《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和服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和公开载体。强化司法行政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和解答工作,作好依申请公开查询工作,依法满足百姓对司法行政信息的需求。推进信息公开、办事公开、便民公开向基层延伸;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和服务公开的宣传工作。组织聘请社会监督员,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广泛开展开门评警、开门评法律服务、开门评机关建设等评议活动。

下一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打造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依法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参与、监督和办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新常态下服务社会的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幸福长春”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