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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按照长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长政公组办202136号)要求,由长春市司法局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长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司法局603室、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审批大厅司法局综合审批窗口,联系电话:85802622、88779053,电子邮箱:ccsfj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春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精神,坚持常态公开、保密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部门公信力,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局信息发布共11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8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7条。办理留言公开答复75条,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133条。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履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信息,对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公示公告等信息,便于公众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长春市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无法提供8件。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积极对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等各类信息进行公开,有效回应群众需求,做好信息回馈、政策解读工作,并规范公开回复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长春市司法局严格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但在平台内容更新、错误纠正、政策解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对标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22年,长春市司法局将严格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严格保证内容实时更新。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养,着重对重要节点、重大事件相关的信息、文件进行及时发布,使群众第一时间掌握部门动态。二是严格保证信息错误纠正。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对本部门历史发布消息进行错误纠正,并进行有效维护。三是严格保证政策及时解读。将严格履行部门职能,对法治建设、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各方面信息、政策、文件,进行及时、有效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