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文件内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司法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邮编:130000,传真电话:0431-858058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互联网申请15件、信函申请1件。加强政策解读。对《网络数据安全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关于支持长春智慧法务区引进培育法务人才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若干措施(试行》等制度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为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监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指南等基础信息,依法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 、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