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1年长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0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长春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解读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至201112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信息化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邮编:130051,电话:82731307,传真:8273130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1年长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长春市商务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279条,占42%;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2条,占1%;机构其它类信息389条,占58%

(二)公开形式

长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目录编制说明、机构职能、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政策法律、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规范性文件、及其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长春市商务局在网站上设立专门的依申请公开通道,市民可通过网站申请平台、传真申请平台、信函申请平台等多种方式申请信息公开,以满足公民要求信息公开的需要。2016年市商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1年市商务局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零。

(五)行政复议情况。2011年涉及市商务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六)行政诉讼情况。2011年市商务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七)举报投诉数量。2011年市商务局接到举报投诉0件。
    (八)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长春市商务局共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3人。2011年用于网站改版和更新等费用为零。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缺乏大局观念和主动公开意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工作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增加政务信息公开资金投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扩大信息量,突出科学性和实用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加强教育培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