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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长春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解读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邮编:130012,电话:82714168,传真:8273986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商务运行情况公开力度,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 拓展信息公开范围。

根据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新变化,不断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着力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公开的信息覆盖了《条例》规定的主要方面。公开内容除原有的政策法规、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外,还增加了“双随机一公开”、一门式一张网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

(二)加强网站平台建设。

2017年,商务局按照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检查,积极整改,杜绝空栏和严重错误等问题,不断提高网站信息更新频率。

(三)健全组织结构,明确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组成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局信息公开办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处室领导将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6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件,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处,法制办,依法治市办公室等部门发布信息527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市商务局政策解读稿件发布3条,局领导解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商务局扶贫政策解读,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权威解读——“真金白银”助力长春打造东北亚服务外包名城。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长春市商务局在网站上设立专门的依申请公开通道,市民可通过网站申请平台、传真申请平台、信函申请平台等多种方式申请信息公开,以满足公民要求信息公开的需要。2017年市商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期答复。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7年市商务局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零。

(五)行政复议情况。2017年涉及市商务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六)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市商务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市商务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电话:82714168)。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人(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为零。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2017年市商务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人员40余人次。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公开的制度机制仍需完善;依申请公开回复的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也需进一步加强。2018年,长春市商务局将结合贯彻《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梳理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汇总有关疑难复杂经典案例,学习借鉴长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其他部门的有益经验,不断总结改进,提升公开水平。

(二)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在推进信息开放的同时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回应社会关切。

推进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