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3年长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文件内容,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长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邮编:130012,电话:827159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商务局聚焦促消费、稳外贸主责主业,开展了消费提振、长春老字号打造、外贸平台建设等商务中心工作,秉承着“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精简提炼信息,全年主动更新公开信息44条,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其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42件,其他行政权利事项1107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

  长春市商务局结合国家、省、市最新要求,修定了《长春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配套制度,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长政公组办20231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网站的信息维护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目前的主动公开事项仍有不及时的情况,主要原因为相关业务部门对主动公开的时限掌握不好、意识不强;此外,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比较单一,仍停留在政务公开板块及政府网站,公开方式不够全面和与时俱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人员的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同时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效率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长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