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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长春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邮编:130061,电话:85679912,传真:85679971,电子邮箱:ccsr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里程碑式的一年, 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链条管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规范内容程序,向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政务公开服务,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政策宣传。继续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和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使广大群众和机关全体干部知悉、了解条例内容,并在网站具体介绍政务公开事宜和接受意见建议。同时,在我局公共服务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相关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挂画、摆放宣传手册,便于办事群众了解政务公开内容,营造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促使全局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中来。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程序。我局把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修订了《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出台了《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行网上办公,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凡涉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问题,都要经过认真研究,并及时公开,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在决策与管理中的良性互动。继续在长春广播电视台播放“创业梦想”电视栏目,推进“长春人社”、“长春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局官网,形成优势互补、内容互动的信息服务体系。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接受在线访淡20余次。主要受理服务对象通过邮寄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申请公开11次,限期内均给予及时妥善解答,办结率为100%。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相关经验在全国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上做了交流发言。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助力稳就业保就业。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业面临严峻形势。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加强网络公开的同时,通过短信推送、政策宣讲、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发布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创新开通“长春人才市场抖音号”,制作发布小视频82期,视频播放量87万次,发布就业岗位1.2万个;开直播47场,推荐就业岗位1.7万个,解答公共服务咨询1500余条次,打出信息公开“组合拳”,为稳就业保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2245人(含公主岭),完成全年任务的162.99%。我市来(留)长高校毕业生已达10万人,圆满完成本年度预期的目标。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要求,制订出台《长春市全面推进就业和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全面推进就业和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了各项指标项目的梳理,11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就业和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标项目已全部上传全省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2/-2

4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2

+3/-41

10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0

2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526127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0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够到位,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新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媒体技能应用还比较缺乏。二是人社领域全方位公开、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形成,就业和社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频繁,全局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学深用好“五步工作法”,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规律,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梳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结合职权清单,除因涉密或敏感性较强的事项不能公开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及时公开。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经常性的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全局上下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力争把门户网站建设成内容丰富、办事方便、互动畅通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