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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4-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建委门户网(http://www.ccj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义,请与市建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阳街3177号,邮编130011,电话0431-88779880)。

  一、概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利民便民、公开公正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深入开展“阳光政务”活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共公开政务信息3568条。其中: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信息3条;动态和其他信息3565条。

  (二)公开形式

  为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市建委的相关信息,我委在“长春市建委”网站开设了13个栏目,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机构职能、诚信榜、曝光台、办事流程、申请材料要求、申请表下载、人事任免、财务公开、数据统计、主任信箱。今年,为拓宽市民诉求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开通“主任信箱”。我们将建委“主任信箱”内容进行充实、版面改版升级,并制定了“主任信箱”的审批手续、规范了办理流程。网站作为开展对外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为民服务和网上办事的总窗口,面向公众、法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具备政府信息的导航和检索、网上办事的受理和反馈、网上咨询和监督投诉等功能,是“一站式”的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人。

  暂不收费。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网站版面设计、信息量、数据的及时更新等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下一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以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各项公开措施,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增设网络智能管理设备,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坚持把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涉及市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畅通市民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城市建设的渠道,全面提高建委政务公开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