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4年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点击数:
 2024年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建委”门户网站(http://jw.changchun.gov.cn)下载。

市建委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B区516室,邮编:130022,电话:88779881,传真:887798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眼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紧紧围绕市建委工作职能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邀请市政务公开办领导对我委各部门集中进行辅导培训,重点对新《条例》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等新特点进行学习和解读。

)严格依法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贯彻新《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多平台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严格按标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明确诉求,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推动申请办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件,均已按《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答复办结。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初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年终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按时限要求对社会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内容,严格执行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加强信息审查机制。积极推进市建委自建办事服务系统的对外服务功能,整合融入所涉及系统数据库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围绕公开办事服务信息的准确性、合理性。

)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法治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法治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19.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6

0

0

0

0

0

2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6

0

0

0

0

0

1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5

0

0

0

0

0

5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9

0

0

0

0

0

79

(七)总计

276

0

0

0

0

0

27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市建委政务公开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理解不深不透,对于如何证明尽到检索义务的掌握不准确,导致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上不准确。二是随着市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要求也随之提高,工作人员在回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上有待提高。三是委属各部门对主动公开认识不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2025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5年,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力度,全面加深理解,准确适用法律,避免出现回复不准确不适当。

二是加强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办事程序,做到工作全留痕,工作记录可查。围绕群众需求,提高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便民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是加强合法性审核,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指导和督导力度,提升各处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信息发布,探索形成更多经验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相关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