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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春市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2    点击数:

  一、前言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长春规划”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前言、概述、主要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共5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规划”网站(http://www.ccg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C区501室,邮编:130011,电话:88779208,传真:88779209,电子信箱:cc88779210@163.com。

 

  二、概述

 

  2014年长春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出发,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探索创新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落实措施,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并取得积极成效。
2014年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以不公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15个工作日内在规划网站上公布。及时进行规划项目公示,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美丽长春的机会。

 

  (二)加强规划信息的解读工作。通过“公众参与”,在门户网站发布“规划成果”、“公示公开”的方式,多方面多维度进行规划政策解读,为公众提供有价值的规划信息,提供城市规划与建设参考。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发挥新闻媒体、规划展览馆、政务公开栏、规划公示牌、规划信息显示屏为辅助平台的作用。继续通过听证会、走访座谈、网上对话、局长信箱、书面公示等形式,建立服务企业平台,征求意见,为企业解决困难、反馈信息。

 

  (四)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按《条例》规定及时发布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2014年部门预算》、《行政许可统计数据》等均按规定时间公开。定期检查与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加强培训强化业务指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是内部作业,只要按规定操作就能顺利完成,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对社会服务,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如何热情服务,依法提供申请人所需获取的政府信息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因此,我局组织机关及所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已受理的案件处理过程进行分析、
讨论,总结经验,以缩短受理时间及审查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严把受理质量关,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受理作业程序及告知文书的制作质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捷
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六)在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强化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方面,主动寻求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界定规划信息的保密范围,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符合保密规定。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3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占0.3%;业务类信息900条,占99.7%。

 

  (三)公开的形式

 

  门户网站。

 

  (四)公开的及时性

 

  全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数量为943条,超时信息0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数46件。其中,网上申请数5件,占10.8%;当面申请数41件,占89.2%。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46件,答复率100%。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的46件,占100%;不同意公开0件。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件数为11、行政诉讼案件数为7。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暂不收费。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形式比较单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学习不够,理解不透,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对群众关切问题回应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加强《条例》与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服务效能。

  通过规划展览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通过改版升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质量。

 

  五、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无。

2014年度长春市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