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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水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0    点击数:
  
      根据《长春市2008年电子政务工作安排》提出的目标任务,我们对2008年的电子政务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一直以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认真指导和大力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型”机关建设,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水利政务公开和水利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改革,着力解决了水利信息量不多、水利行政透明不够、行政审批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促进长春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自身建设
      为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们重点做好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员,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责制和相关人员责任分工。局的政务工作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副组长由两位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同志负责。其中审批办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办公室主要具体负责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协调日常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2006年以来先后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种培训28人次,工作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明确公开内容,搞好政务信息公开
      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建设年活动”,我们积极发挥不同类型的发布会形式、网上公开以及发挥各种传媒载体作用,及时将水利信息依法告知社会公众,为群众获得水利信息提供了方便,确保了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08年在市电子政务中心的指导下,我们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兄弟委(办)局的经验,依托长春信息港,及时对局政务网首页、栏目设置等进行改版,在加大水利信息量的同时,由原来的10个栏目,改版为20个栏目,点击率达764次,增加了网上投诉、业务咨询、民意征集等与群众互动栏目,较好地解决了水利信息量少、内容不全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水利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资源管理和水利执法等市民关心问题的透明度,为群众查阅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提供了保障。2008年,我们共更新各类信息86条。全面完成通用公共内网系统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安全体系建设。
      三、简化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年初以来,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减权放权活动,凡是符合减权放权标准的一律下放,做到了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对原有项目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梳理出21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2项非行政许可,进一步明确审批范围,界定审批权限,下放15项(明确审批范围)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到县里,下放权限比率超过70%,同时对行政审批时限进行重新压缩,分别压缩了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截止11月初,我们共受理69件审批项目,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建立各项制度,实行依制度办事
      水利系统现行政执法范围包括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堤防、渔政渔港监督、水源地保护等多个方面,为了加强和进一步改善水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及时完善和调整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组织,狠抓了执法队伍建设,在结合五五普法,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全面学习培训的同时,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了重新登记,严把入口关,特别强调新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综合培训,还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内外各类涉水执法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普遍提高了执法水平。同时,我局相继建立健全了《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正规化。
  为了规范和加强取水许可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并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的通知要求》要求,今年1—3月上旬,将以前的旧取水许可证换成了新版取水许可证。共更换了1103套正本和副本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正、副本上都比较准确地增添了法定代表人、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退水水质要求等六项新内容。
 

2008年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标

数量

备注

人员配置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4

 

其中:1.专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4

 

学习培训

举办培训次数

2

 

参加培训人次数

2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数量

备注

公开的数量

累计公开信息总数

86

 

其中:1.网上公开信息数

86

 

其中:2008年公开信息数

86

 

其中: 1.县(市)区、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2.乡(镇)、街道、站办所公开信息数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公开的内容

累计公开信息总数

86

 

其中:1.政策法规类信息数

37

 

2.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1

 

3.业务管理类信息数

43

 

4.其他类信息数

5

 

其中: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1

 

3.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

信息数

 

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9

 

6.其他类信息数

 

 

公开的形式

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信息公开专栏数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

36

 

信息公开专栏点击次数

764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其中:1.电子信息数

86

 

2.纸制信息数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次数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公开的

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86

 

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网上申请数

 

 

2.当面申请数

 

 

3.信函申请数

 

 

4.其他形式申请数

 

 

申请处理

情况

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数

 

 

  其中: ①信息不存在数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③涉密免予公开数

 

 

④其他原因数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其中:1.受理数

 

 

其中:①办结数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Ⅱ纠错数

 

 

行政诉讼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收费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金额

23

 

其中:1.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23

 

2.其他费用金额

 

 

六、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数量

 

各制度名称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