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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春市政府《关于召开2024年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交流会的通知》(长公组办[2024]2号)的要求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rmfk.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89132116;传真:88926484;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东民主大街519号,邮编1300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各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国动办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回复的质量,并取得积极成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023年我办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公开义务,年初就拟定了长春市人防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把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到各处室。网站全年更新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69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8条,处理依申请公开59条,接听政务公开咨询电话319人次。坚持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安全保密管理,全年未发生安全事件。

2023年在网站更新了各处室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便于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及电话,坚持做到公开电话有人接听,有人解答。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51条,订阅数为956。同时认真配合市政府组织的第三方网站评估,并接受评估意见,我办在2023年收到长春市政务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监测报告后,高度重视,根据评估公司提出的需整改更新的内容,我办进行细致地排查更正,各项任务落实到人,目前已将提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确保运转良好。在全年的网站检查中,没有出现过错误链接和被国家、省、市通报等情况。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信息及时更新,争取做到无错误信息、空缺、不规范。能做到后台监管有力,未审核信息不予发布。平台无失效或变更栏目链接。严格加强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责任主体,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9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5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

5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4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动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理解不深不透,导致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上不准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掌握上,对于未查到的政府信息公开如何回复还应用不准,不能做到完全依法回复。二是机关内部工作沟通流程不完善,内部之间文书流转存在瑕疵。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在调查询问信息时,通过电话或者口头询问,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导致在回复申请人时存在瑕疵。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不够精细,信息发布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是创新意识不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能够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要点和必选公开项目,但主动做好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不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已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力度,全面加深理解,准确适用法律,避免出现回复不准确不适当。

二是加强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办事程序,做到工作全留痕,工作记录可查,在今后如再发生经查找确不存在申请人所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时,提供关联性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合理查询和检索的义务,并对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核,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秘书处具体承办,政策法规处在回复前对回复意见予以合法性审核,提高整体回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长春市国动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