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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数:

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残联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残联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残联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11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残联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残联(大经路1898号);长春残联门户网站,邮编:130042;电话:88651548;传真:88651548 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ccdpf.org.cn/)

一、总体情况

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为了将市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残联理事长亲自挂帅,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完善了组织机构。

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市残联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年初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以各大新闻媒体和市残联综合服务大厅的服务平台为载体,向社会广大群众宣传残联各项工作、民生任务以及残疾人自强先进典型及扶残助残先进模范的先进事迹。同时,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开发区、残疾人专门协会等基层信息的报送系统,不断提高基层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参与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会事采访报道工作,采集到大量有价值的照片、影像,并做好收集、整理、发布、保存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于331日前,完成信息公开年报发布、目录指南网上更新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5条,基本满足了社会公众对长春残联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2020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2020年市残联网站共编辑发布信息1375条。其中采编发布上级动态及本级信息274条,审核修改发布县市区级信息1101条。报送中残联网站信息157条,采用157条,报送省残联网站信息1234条,站采用1209条;向长春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13条,采用77条,采用率68.1%,总分660分。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每条信息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将电子版上传至政府站,随信息一起报送。向长春市民生网站报送信息1104条,采用58条。微信公众号采编和转载信息214条。处理网站理事长信箱在线咨询35件,每条填写理事长信箱和在线咨询内容处理单后第一时间转相关业务部室人员进行答复并督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暂未收到网上信息公开申请。

长春市残联微信公众号,设置了春风惠残”“春阳暖政”“春草关注三个板块内容,方便群众业务办理,解读各类政策,2020年共发布信息214条。关注者5900余人。目前微信公众号管理和运行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在残联重点工作、重要节点的宣传,与群众互动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

按照《保密法》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审查意识,2020年市残联各保密岗位工作人员签定了《保密承诺书》,严格按照《长春市残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制度》进行信息保密审核及发布。   

(四)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信息情况

为有利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残疾人的服务作用。市残联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市残联门户网站为主,以新闻媒体、市残联综合服务大厅为辅,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信息,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广泛性。

(五)回应解读情况

积极做好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工作,通过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宣传残联新举措、新成果,提高残联政策社会知晓率。通过公众留言、理事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办理网上留言35条次,主要集中残疾人证办理、优惠政策等方面问题,全部及时予以解答。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06691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信息公开呈现常态化、规范化趋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更加信息化、集约化,政务服务日渐标准化、便民化,市残联政务公开工作对新形势还存在着认识不足,能力不强,平台不规范,公开实效差等问题。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专业内容还不够规范。下一步,市残联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做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