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投诉、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制度建设、业务培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述情况涉及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cc12365.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硅谷大街928号;邮编:130012;电话:86936663;传真:043186750444;电子邮箱:szjj928@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政务公开,转变部门职能,实现监管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条例》要求,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保持稳定增长,门户网站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无可替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形式

  (一)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在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诚信网(以下简称质量诚信网)"政策法规"栏目,公布了国家颁布的质量技术监督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依据”栏目公布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法律依据、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强制项目和行政处罚项目等信息。2014年度公开的行政执法依据电子全文5件。

  在质量诚信网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了政策法规71篇,其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法规21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3篇,质量法规2篇,标准化法规3篇,计量法规4,行政法规11篇,相关规定27篇。

  在长春政务中心、各县(市)、区分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宣传栏、宣传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布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执法和收费依据等信息。

  (二)管理规划和发展计划

  在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诚信网站"计划规划"栏目公布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信息化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等内容。  

  (三)部门机构与职能。在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诚信网站“部门简介"栏目公布局领导分工、处室职能、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直属单位的简介。

  (四)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以及我局网站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基本做到政府信息发布后当日更新至网络,使百姓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局工作动态;

  2.在我局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将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及相关业务申请表格模版置于公开栏中,方便办事人员查阅;

  3.设立了公共信息查阅点,放有纸质版本的《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材料,以及一些宣传材料供有需要的人员索取;

  4.通过我局“12365自助语音系统”等形式在解答群众提出信息咨询的同时,为其提供政策资讯。

  (五)在便民服务上做了如下工作:

  1.将特种设备、计量方面的六个审批事项统一划转到行政审批办公室,严格实行一口进、一口出的行政审批模式。

  2.开展公示板等便民服务措施,将网址、表格说明、样表等信息进行公示。

  3.在大厅安排一名兼职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有关政府信息方面的咨询、投诉,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接待工作。

  4.对有阅读困难的公众,认真为其阅读并做详细的解释工作。

  三、回应解答、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咨询。

  四、行政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暂无特种设备的投诉。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兼职人员共10人,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制度建设、业务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4号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制定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企业信息公开管理条例》并自2014年10月31日起执行。每周在门户网站公示长春市行政辖区内我局管辖企业的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是深化质监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重要信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信息的公开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常态化、不公开例外,全面推动质监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质监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全系统质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质监政府信息程序,确保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规范进行。

  三是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大对本局网站、档案室、对外服务窗口等方面的投入,使网站处于安全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