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邮编:130062 电话:0431-88500505;传真:0 431-88540769;电子邮箱:bgs567a@126.com )

  一、概述

  2008年,长春市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为民服务的系统工程,以依法公开、阳光作业、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基本原则,不断拓宽渠道、创新模式、健全机制、优化手段,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服务型工商机关,收到良好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2008年4月份,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具体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纪检部门监督检查,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点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修订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重新编制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申请提出、受理以及监督方式、程序。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了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监督机构和举报电话。

  三是完善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目录》按机构职能、发展规划、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划分为十一个部分。将原《目录》中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不符的134条信息目录删除,补充了207条新信息目录。

   (二)丰富公开载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对市局工商网站动态信息进行了阶段性的维护与更新,对全系统触摸屏信息公开软件进行了统一改版升级。112个工商所全部配备了触摸显示屏,实现了网站信息与电子触摸屏信息互联共享,屏网同步更新。6个城区分局已在市局网站设置网页,榆树市工商局、德惠市工商局各自建成了信息网站。二是优化网站建设。将单调的静态页面改成丰富的动态页面,使网站的目录结构更加合理,更新设置了20个一级栏目,充实了各个栏目的内容,使网页内容更加丰富、实用。建立了政府公众服务平台,设置了办事指南、网上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栏目;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系统,设置了领导信箱、政行风投诉、12315网上申诉举报等互动栏目。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一是制定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明确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派出分局的职责和确认事项,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范围、程序、渠道进行了明确界定,有力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是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实施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考核监督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各基层单位也相应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市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基层分局都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不断强化广大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刻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0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6条。其中,20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12条,占8.3%;业务类信息3421条,占 91.5%;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

  1.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我局针对不同时期的消费热点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如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紧急印制了消费指导、消费警示等宣传材料6.4万份,以最短的时间在全市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进行粘贴,使广大消费者及时掌握问题奶的品种、批次,保障了食品安全。

  3.业务工作方面。我局通过电子触摸屏、红盾网等形式介绍工商机关工作职能、各部门职能分工、各项行政审批流程、公开办事制度、典型案件。如在工商所电子触摸屏上公布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执法执罚、收费事项、政策法规、承诺事项等6项内容,信息达百余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2008年8月,我局对长春市工商局网站进行了改版,使网站的目录结构更加合理,更新充实了栏目的内容,使网页内容更加丰富、实用。到目前为止,市局网站已刊登各类政务公开信息2678条,刊登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12个,网站点击次数达36,882次。

  2.公共查阅点。在市政务中心、各基层单位登记窗口及112个工商所全部设立了触摸屏,实现了网站信息与电子触摸屏信息互联共享,屏网同步更新。触摸屏内容涵盖工商职能及各个业务环节。

  3.宣传板及便民手册。2008年在基层办事大厅和其他工商所共设立各类政务公开公示板1600余块,印制《办事指南》、《服务指南》20余万册,为工作人员制作桌牌2700个,便民服务联系卡2万多张,宣传单7万余份,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得到了丰富和延伸。

  4.媒体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2008年先后召开驰名商标发布会、消费警示发布会3次。针对不同时期消费热点和难点,通过媒体发布15篇消费调查警示及60条消费提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企业档案查询15000余次,除8户企业因档案不存在,未能予以答复外,其余全部当场答复。通过红盾网解答政策咨询342次,受理消费者电话咨询38,559次。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五、工作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20名,兼职人员48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资金主要用于电子触摸屏投放工作,共计支出70.5万元。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如系统内有少数工作人员未能按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造成公开滞后现象。

  2.政务公开形式仍有局限性。政务公开配套设施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不完整,特别是在基层制定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到位。

  3.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比较完善,但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政务公开内容不够统一,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投入。一是选择业务精、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二是增加资金投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减少层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加强长春市工商局网站和内部办公网的网页建设,科学设置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