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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0-02-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进行公开。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邮编:130061;传真:0431-88540769;电子邮箱: bgs567a@126.com )

  一、概述

  2009年,长春市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为民服务的系统工程,以依法公开、阳光作业、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基本原则,不断拓宽渠道、创新模式、健全机制、优化手段,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服务型工商机关,收到良好成效。

  (一)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2009年8月,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相关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纪检部门监督检查,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点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2009年9月,我局专门下发通知,在各基层单位的服务窗口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咨询窗口,在各单位法规部门及登记部门设立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一是制定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明确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派出分局的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范围、程序、渠道进行了明确界定,有力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二是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实施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考核监督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市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基层分局都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不断强化广大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刻认识。

  3.强化服务功能,突出公开实效性。一是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本着规范、便民的原则,我局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外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改版,完成了目录与数据库的链接,完成了24个分局的触摸屏软硬件安装,全面改版基层原有的单机版触摸屏系统,突出了公开办公流程、办事时限等实用性信息发布,实现了全系统触摸屏统一联网,内容实时更新,有效提升了服务功能。二是完善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目录》按机构职能、发展规划、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划分为十一个部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要求编制了信息索引号,建立了目录与数据库的链接,极大地方便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09年末,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5条。其中,200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49条,占3.4%;业务类信息3942条,占 96%;其它类信息14条。

  1.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反垄断法》、《军服管理条例》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我局针对不同时期的消费热点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如在农资销售旺季,我局制作并在长春市电视台连续播发农资公益广告310次。印制宣传材料千余份,在各农销售网点进行了粘贴,受到了农民群众和守法经营业户的广泛好评。

  3.业务工作方面。我局通过电子触摸屏、红盾网等形式介绍工商机关工作职能、各部门职能分工、各项行政审批流程、公开办事制度、典型案件。如在工商所电子触摸屏上公布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执法执罚、收费事项、政策法规、承诺事项等6项内容,信息达百余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2009年10月,我局对长春市工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改版,使信息公开目录结构更加合理、规范。截止目前,市局网站已刊登各类政务公开信息3047条,网站点击次数达113,976次。

  2.公共查阅点。在市政务中心、各基层单位登记窗口及112个工商所全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及电子触摸屏,触摸屏内容涵盖工商职能及各个业务环节。

  3.媒体宣传。针对食品消费环节多发和易发问题,我局在《长春晚报》、东亚经贸新闻》等多家媒体刊登了《买食品看标签,小心过期食品》、《食品包装标签上要有九大项》等安全知识及案例,对《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根据产品质量监测情况,在各类媒体发布各类消费警示31条,消费提示1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企业档案查询6790次,除8户企业因档案不存在或涉及第三方利益未能予以答复外,其余全部当场答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五、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20名,兼职人员48名。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部分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特别是基层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意识。

  2.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但由于监督检查不够,造成一些制度落实的不到位 。

  3.工作效率不高。由于缺乏宣传引导,信息公开查阅室、电子触摸屏利用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投入。一是选择业务精、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二是增加资金投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扩大信息量,突出科学性和实用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三是强化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减少层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加强长春市工商局网站和内部办公网的网页建设,科学设置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