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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五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邮编:130062;电话:0431-88500625;传真:0431-88540769;电子邮箱: bgs567a@126.com )

  一、概述

  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窗口建设及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全面考核,有效促进了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载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简便、快捷、受众广的优势,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QQ群,及时发布热点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及社会关切,先后组织开展年报制度改革及“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次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市主流平面媒体开辟“年报倒计时”专栏,刊发相关稿件43篇、160余次。两次做客新闻直播间,与公众互动交流,对新政策深入解读。

  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红盾信息网站建设,全面升级网站对外服务及互动功能,专门设立局长信箱、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咨询服务等栏目,及时更新民意调查栏目,通过网站累计解答群众提问478条次,更新办事指南66条。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可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804条,其中,通过本局网站发布信息774条,通过媒体发布信息30次。主要包括:经费支出、广告监测信息、企业登记数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003人次,其中: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查询18000人次,行政处罚类信息2人次,全部予以公开;企业年报信息1人次,因信息不存在未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相对集中。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