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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长政公组办〔2021〕36号)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文件精神编写,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chang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邮编:130061;电话:0431-88543816;传真:0431-88540769;邮箱:bgs567a@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部门职能、健全公开机制、提升工作实效,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效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政策解读方式更加丰富,平台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强化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主题,以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主线,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一是畅通公开渠道。着力加强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部门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整合网站信息资源,持续提升政务信息时效性、针对性和便捷性。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针对各类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表述精准、语言贴切,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推送内容,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分转、办理、答复等流程,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全部依法按时限办结,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三)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登记、审核、保密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及工作能力。

  (四)深入推进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科学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压实工作责任,指派专人定期维护、实时更新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确保及时、准确、高效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8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1

  行政强制

  434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33.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2

  0

  1

  1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2

  0

  1

  1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2

  0

  1

  1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主动公开不够精准、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大、平台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牢固为民服务理念,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持续提升群众参与度和工作透明度。

  二是完善公开机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平台建设维护等各项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提升工作实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下大力气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确保做到受理及时、答复规范、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