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点击数: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j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53782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行政许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环境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方面信息公开。2023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6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1578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146条。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长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611条,“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公开信息1488条,“长春生态环境”抖音公开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和《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提高办理时效,严格规范答复,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2件;上年度结转办理1件,共办理完成32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1件。均依法按时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加强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审核发布和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核”制度,所有发布内容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杜绝出现涉敏涉密问题和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2023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局门户网站升级、优化,建立和完善门户网站相关规范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全局工作重点,适时开设专题专栏,今年新增专题专栏1个。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6月5日,“长春生态环境”官方抖音号上线。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量6507个,微博粉丝数7.6万,抖音粉丝数473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全系统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全力推动整体工作提质升级。强化应急处置,做好日常巡检和读网监测工作,对日常监测扫描发现的内容审核把关不严,错字、错链、断链、表述错误等方面问题及时对照排查,确保当日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完善考核机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系统内部绩效考评,每季度对全系统政务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4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4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4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4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理解和把握不够;二是对各处(室)、单位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三是公众参与度低,政务新媒体粉丝粘性差等问题。

下步,我局将按照《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处理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提升留言办理答复的时效和质量。开拓思路创新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采取样式新颖、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形式提高群众参与度及公开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本地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图文解读-长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