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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教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方面的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长春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在“长春教育网”(jyj.changchun.gov.cn)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平泉路667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87016;传真:0431—82730156;电子邮箱:jiaoyuju3363@163.com)。 
    一、概述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要求,2015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以建设开放透明、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创新突破为手段,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优化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幸福长春”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长春市教育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6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市教育局相关信息,我局在“长春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及相关链接等四个板块,共设置48个子栏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4万余人次。 
    2.报刊 
    通过各类报刊向社会公布招生、招聘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等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1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公众未对我局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6人。 
    (二)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借助“三通两平台”、“智慧教育工程”建设,加强构建资源覆盖面,全力推进优质服务建设。虽然取得了进展和初步成效,但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仍需加强,公开政府信息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队伍建设、相关业务培训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依托“三通两平台”、“智慧教育工程”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加强长春教育网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长春市教育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