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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2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长政公办〔2018〕64号)及2018年度长春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主要由11项内容组成:

  (1)概述;

  (2)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3)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8)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9)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1)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chun.gov.cn)和长春市教育局(jyj.changchun.gov.cn)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教育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667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87016,传真:0431-82730156,电子邮箱:ccsjyjbgs@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长府办函〔2018〕4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办字〔2018〕15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处室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适应形势变化和上级政策新要求,结合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加大教育督导、“双随机一公开”、建设幸福长春工作等公开力度。加强公众参与与民意征集工作,在教育教学、招生考试等政策改革筹划工作中,邀请两会代表、教育专家、家长代表及媒体等参加会议,认真履行征求意见和公开反馈程序,增强公众对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建立了会议公开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教育局承办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村小火炉改造工作现场会、教育高峰论坛等大型活动,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对活动情况和主要精神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推广。建立了“五公开”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事和办会程序,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通过不同形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11次,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篇,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21次,其他方式回应6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制定的《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了具体落实要求。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结果公开。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市教育局及时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开了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了招生结果。及时解读发布了随迁子女、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等入学的相关政策,公开了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咨询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教育局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5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8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4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结。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1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其他办理途径6件。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法裁定,维持我局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没有发生违反规定和失泄密的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能够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工作、打造品牌、服务百姓、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能够亲自过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推动工作落实,明确一个内设部门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在网络建设、经费保障上给予大力支持,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单位能够根据《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出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清单;制定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各单位除了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公告栏、家长会、招生推介会等媒介和形式,积极公开本单位关于招生政策、特色办学、家校合作、假期安排等百姓关心关注的信息,把服务百姓做细做实做到位。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市教育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各单位普遍将此项工作作为职能部门评先评优的要素,坚持以考评促进工作开展。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个性目录需进一步细化优化,如专题专栏、通知公告等涉及内容只发布在“长春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没有发布在长春市人民政府官网,目前已在改进,下一步将及时在上传信息,确保相关内容同步发布。二是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2019年将组织专门培训,帮助提高其工作水平和公开质量;同时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工作规范有序。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019年1月12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