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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6    点击数:

 2013年,长春市审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春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并附有2013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本年报可以在长春市审计局互联网站(http://www.ccsjj.gov.cn/)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长春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246号;电话:0431-88560523)。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3年,我局根据长春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审计公开力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自2008年起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前两年的工作基础上,2010年,局党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以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长春市审计局互联网站作为公共查阅点。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3年,我局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坚持把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实行“三告知”制度。
同时,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做好有关数据的备案、维护工作。
(三)整合信息资源,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局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加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培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编制了《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
(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职能
为加大《条例》在全市审计系统的执行力度,便于基层审计机关正确把握《条例》,相继制定了《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办法》、《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办法》6项制度,对审计机关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审前公告制度,规定审计组在进入审计单位前对审计事项、审计廉政纪律和举报电话进行公告。通过公告,密切了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使审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此外,为做好《条例》的执行,还建立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等制度。
(五)注重业务指导,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市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积极组织本局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同时加强了对县(市)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2013年组织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认真学习《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长春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等多个涉及审计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并要求各县(市)区审计机关依照上述制度规定和同级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实施办法,并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从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政策界限和公开标准等方面,认真答复基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截止2013年末,已累计公开信息799条。
  (二)公开的内容
  2013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8%,内容主要是审计工作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7.5%,一是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和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二是公开了全年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54条,占总体的83%,内容主要是关于财政、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农业、金融、教育等各方面内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1%,内容主要为局领导班子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调整变动情况。
  (三)公开的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依托市政务公开网,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开。此外,积极拓展报纸、局网站等其他信息公开渠道。
(四)公开的及时性
201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和长春市审计局互联网站上公开的信息总数为199条,这些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未超过20个工作日。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我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定期登陆后台,认真接待电话和当面等方式的咨询,及时记录,分送主管领导和承办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限时办结、准确解释、公开答复,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审计结果和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结果报告。2013年,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没有收费项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在今后的公开工作中将注意增加此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