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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长春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3年度长春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长春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246号,邮编:130061,传真电话:0431-885421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方面

秉承应公开尽公开理念,结合审计工作特点,突出审计工作公开特色,回应社会关切重点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法定公开内容,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日常审计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5条,其中发布长春审计动态84条,县区审计信息61条,各类通知公告13条,党政信息120条,时政要闻109条,各类法规文件1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5条(含解读回应、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财务预决算、人事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等),审计学会13条,内审工作12条,图片新闻8条,主页文章5篇,开展互动交流15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6条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及时全面公开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审计结果。公开途径主要为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长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程序,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规范答复流程,梳理优化受理、转办、审查、答复、回访、归档工作流程。二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由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处室配合提供材料,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流程合规三是做好答疑解惑,办前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了解诉求,办结后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全年受理网上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4件均做到依法处理、依规答复,办结率100%。答复时限、答复形式、答复内容均符合规范要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处室、更新频次。对照政府网站考核指标,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各栏目开展自查,重点对表述、链接准确有效性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5个栏目,依法公开长春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权公开透明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强化网站功能建设,按照集约化试点项目要求,对未分类网站栏目对照统一资源库分类进行处理,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不断推动公开、办事、互动一体均衡发展,体现审计工作特色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咨询信箱办理网民留言14条,均已按时回复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指导、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数据处各业务处各司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信息更新及网站维护等工作。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系统检测维护,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网络系统安全运行。

(六)学习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方面

依托LED、政府网站等载体,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有待提高,解读信息表现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业务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通过文字、数据、图标、图文结合等多种方式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长春市审计局

2024年1月16日

长春市审计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