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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点击数:

  长春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4年度长春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长春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246号,邮编:130061,传真电话:0431-8854534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在回应关切、规范办理、机制建设上做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方面

  对照法定公开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及时有序公开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等政府信息。围绕审计领域重大政策、热点问题,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提升文件的可读性和传播力。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条,其中发布长春审计动态60条,县区审计信息55条,各类通知公告9条,党政信息105条,时政要闻94条,各类法规文件1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3条(含解读回应、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财务预决算、人事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等),审计学会12条,内审工作12条,图片新闻10条,主页文章2篇,开展互动交流1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6条。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及时全面公开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审计结果。公开途径主要为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长春市审计局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程序,持续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工作效率,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办结率100%。答复时限、答复形式、答复内容均符合规范要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把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关、保密审查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及时、准确、全面。根据最新规范要求,常态化做好发布信息维护,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各栏目开展自查,重点对表述、链接准确有效性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5个栏目,依法公开长春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确保运转良好。持续强化网站功能建设,按照集约化试点项目要求,对未分类网站栏目对照统一资源库分类进行处理,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信息及时更新,无信息错误、空缺、不规范等情况。落实专人接收以信函、电话、局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系统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留言咨询,及时按照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流程和法定时限进行受理、答复和回访;做好依申请公开渠道和留言咨询平台的维护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公众正常的信息公开申请和留言能够有效投递,切实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指导、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系统检测维护,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网络系统安全运行。

  (六)学习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方面

  大力开展《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解读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提升审计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个别表述规范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等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业务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通过文字、数据、图标、图文结合等多种方式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长春市审计局

  2025123

长春市审计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