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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容环卫信息网”(srhwj.changchun.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477号;邮编:130022;电话:85292384;传真:85286926;电子邮箱:liushaoqun@changchun.gov.cn)。

一、情况概述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市容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年中,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市容环卫局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了市容环卫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截至2011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件。其中:机构职能5件,占12.5%;行政权力4件,占10%;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20件,占50%;行政事业性收费2件,占5%;政策法规类3件,占7.5%;应急管理4件,占10%;政务动态1件,占2.5%;承诺事项2件,占5%。

(二)公开形式

  1、长春市容环卫信息网

  “长春市容环卫信息网”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调整、规范了信息公开相关栏目,栏目展现形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全面。发布时间的列表形式将信息清晰、完整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可以概括性地了解市市容环卫局信息公开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政务信息查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子栏目,可以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市市容环卫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1年,专栏访问量达5.2千次。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市市容环卫局办公室为我局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2011年无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新闻发布会

  2011年我局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公众未对我局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专业内容还不够规范;三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201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