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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本报告是长春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477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5292384)。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有效提高行政机关为公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2020年,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积极进取,主动作为,不断深化信息公开,通过完善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广度和覆盖面,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本年度,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74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9条(市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作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信息25件。结合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按照要求规范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格式。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按要求发布了2019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由专人负责协调有关处室研究答复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都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此外还主动联系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进行了解释说明,确保申请人对答复意见满意。

(三)政策解读情况。本年度,配合《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城市管理领域助力西侧有发展八项措施》等法规和政策,发布了相关解读信息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7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0

9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53,560,549.91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长春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局网站与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未实现同步更新;二是各处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仍需提高;三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四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需要进一步理顺。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每产生应公开信息时首先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更新,后在局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做到局网站与专栏同步发布,数据同源;二是开展信息公开方面专项培训,从思想上强化全体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引导全体人员形成“能公开尽公开”的习惯,在全局上下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改变之前信息公开局限于部门文件和法律法规的现状,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的力度;四是对信息公开程序进行梳理,重点理顺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