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21年长春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紧紧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任务及公众期盼,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按照《长春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深入贯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对切实增进健康福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努力实现长春卫生健康“十四五”目标任务营造良好氛围。(法规处、制定政策的相关处室)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卫生健康方面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针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局长信箱”专栏、中国政府网民留言、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宣传处、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围绕出台的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在门户网站开设的专栏中集中发布。广开渠道,通过政务新媒体、发表讲话、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量,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避免误读误解。(法规处、宣传处、相关处室落实)    
  二、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疾控处、应急办、医政处、宣传处、规划处、老龄处、爱卫办等)
  一是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二是完善医院、社区医疗点等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方便患者日常就医。三是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四是突出抓好医疗、养老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信息主动公开。(财务处、规划处、人事处等)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优化市场环境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配合政府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同时,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政务大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改革,精简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环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法规处、监督处等)
  三、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七)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查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办公室、宣传处)
  (八)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新规定。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编修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方向,增强专业素养。(办公室)
  (九)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协调机制,对外及时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办公室)
  (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登记、审核、分办、汇总意见、告知答复、备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