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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0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确立了以张中发局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局长为分管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络上传,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快速展开。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度长春市安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依托长春市安监局网站公开信息,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大检查、宣传教育等重大事项也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栏向公众公开。目前,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设立主动公开栏目,包括工作动态、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工作业务、通知公告、行政许可、长春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查询系统。201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简报、行政许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没有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产生信息的部门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一些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市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是将网站栏目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使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安监工作最新动态。

  三是继续通过长春市安监局网政务公开栏、广播、报纸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干部群众了解安监工作,达到宣传和利用的双重效应。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