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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确立了以张中发局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局长为分管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络上传,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快速展开。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度长春市安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依托长春市安监局网站公开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党建工作、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事项也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栏向公众公开。目前,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设立主动公开栏目,包括工作动态、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工作业务、通知公告、行政许可、长春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查询系统。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简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政务工作的发展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有待创新。二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力度不够,更新不够及时。三是网站互动性不强,栏目不新颖,信息量不够大。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力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通过加强监测、落实责任,促进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完整性;通过督查、通报等手段加快内容更新,增强及时性;通过解读法律法规、解释安全生产政策、普及安全知识等办法,增强便民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现行制度,补充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虚假政府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等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重新改版网站,增加专题栏目,增加政务公开信息量,增加互动栏目,方便百姓网上查询和办事。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