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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点击数:

本报告是由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文件内容,并结合全局年初工作计划编制而成。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文件精神编写,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08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对相关各项工作作了细致部署,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规定了完成时限。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增强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时公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适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市长公开电话受理202件,更新政务微博101条,政务微信596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4条。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行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9、归档等环节,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4.学习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情况。依托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网站等载体,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0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

0

48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充分肯定2020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同志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后工作就结束了,跟踪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不够及时。二是个别处室对于政务公开工作抓一阵,停一阵,存在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未能做到全部公开。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改进完善,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规范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方案,按照形势发展和工作变化,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督促各处室及时改进,按照规定要求及步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以处室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重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开展常态化、分层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切实加强工作人员信息收集、整理、归纳方面的能力,提高各处室、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的整合,逐渐提高融合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做到便民利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