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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长政公组〔2019〕1号)要求,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努力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二)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相关处室、秘书处)

 (三)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责任部门:秘书处)

 (四)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读误解。(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六)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舆情引导与回应。(责任部门:综合协调处)

  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七)完善12345等平台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畅通网民与政府间的有序互动。(责任部门:秘书处)

  三、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加强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责任部门:综合协调处)

 (九)注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协同共进,发挥新媒体作用,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综合协调处)

  四、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保障工作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前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信息发布失信,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综合协调处)

 (十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责任部门:秘书处)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意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责任部门: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