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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数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sj.chang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8779127;传真:0431-88779128;邮箱:ccszs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处室及分工,并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组织各处室、分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

我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局官方网站、政府多媒体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对外宣传相关政策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321条,其中发布5条概况类信息,1286条政务动态信息,3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发布30条信息。政府多媒体平台采用28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