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2年度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详情与长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8907326。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gaj.changchun.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春市公安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高公开工作质量把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安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以公安职能转变、重大活动及成果宣传、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等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机关办事效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树立廉洁、务实、透明、高效的公安机关新形象。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在互联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

(二)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制定了《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原则、日常职责、运行要求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细化,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依规有序开展。

(三)完善机构信息公开。2022,我局对全局内设机构公开专栏进行了全部更新,不仅更新了机构名称和职能,还更新了全市所有派出所的辖区范围、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方便市民查询办事。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2年我局持续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强化议案办理公开2022年我局承办并在网上公开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我局已按要求将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满意率100%。

(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我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民警警衔晋升培训内容,制作讲解视频放在市局公安内网中供民警线上学习。

(七)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以市局门户网站为载体,以网站功能专栏为阵地,适时更新专栏内容,不断扩充公开信息。市局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动态要闻66条、基层警讯55条、通知通告17条、反恐宣传专栏8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15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栏44条、公共资源领域公开53个采购合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八)依法依规回复公开申请。长春市公安局始终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牢抓实。2022年,市局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3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制作答复书,认真全面予以公开,获得了申请人的认可,达到了“零复议、零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1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3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6.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2

  0

  0

  0

  1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1

  4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40

  2

  0

  0

  0

  1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存在公开内设机构办公电话不准确的问题;二是政务新媒体还有不定期更新信息、个别信息存在错别字的问题;三是政策文件配套解读形式不够新颖,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

  我局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对全局内设机构办公电话定期进行核对,遇有电话变更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指定专人不定期对全局政务新媒体进行不间断检查,确保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三是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力求解读形式多样、图文并茂、喜闻乐见,易于群众理解掌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长春市公安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