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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20141231止。本报告在长春市财政信息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邮编:130012 ;电话:0431-89865800 ;传真:0431-89865800 ;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
  一、概述
    2014年,长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按照国家和长春市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形式,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共编制并发布主动公开目录137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14条(占8.3%),业务类信息1207条(占87.6%),其他信息57条(占4.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一)公开的主要形式
  2014年,信息发布主要形式为“长春市财政局”网站,包括: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责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局属单位、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向导等18个子栏目。
  市民通过各子栏目可以查阅各类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政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2014年,我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及时发布了经市人大审查批准的《关于长春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信息。公布了《2014年长春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发布功能,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制度90余项,补充发布国家和省市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10项,其中市本级4项。二是上传常用表格、文档34,有效减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办事人员往返上门次数,方便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查询使用。三是整合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全年共发布本地政府采购信息200余条,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便捷渠道,提高了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四是完善采购代理机构基础信息,将各类资质证书图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方便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查询使用,目前登记开展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达到了71家,促进了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
  3.会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为进一步提高长春市财政会计管理水平,加大对会计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全市会计人员提供一个便捷的沟通平台,长春市财政局建成了“长春市会计网”,2014年网站运行情况良好,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12条,及时发布了我市关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管理、会计考试、从业管理的最新消息,以及财政部、省厅会计改革的最新进展,使我市会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我市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推行、内控制度开展工作的最新动态,以及人才培养、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消息,极大方便了我市会计人员,拓宽了其获取信息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等服务。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受理向导子栏目公布了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
  2014年度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7人。每个处(室、局)及局属单位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省市财政局、省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
  201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成本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尤其是财政信息公开的推进,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需求相比仍需继续深入开展。201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着重提高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实用性和方便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按照服务型政府网站建设的要求,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规划和页面设计,强化网站的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功能。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条例》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提高把握政策能力,明确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依据;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划分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