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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长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在长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邮政编码:130012 ;电话/传真:0431-89865800 ;电子邮箱:caizhengju315@126.com )。

一、概述

2018年,长春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优化政务公开渠道,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为着力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增强了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长春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内各处(室、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指导有序开展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相继制发、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明晰。

(三)规范公开内容

以财政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长春市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并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四)加强业务培训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当年主要任务。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组织各处室和单位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介绍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长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机构概况、权责清单、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政公开、建议提案、政府采购、调查征集等各类信息。2018年共计发布了3971件信息,累计访问量达190万次 。其中:财政数据类信息366件,占总数的9.2%,回应社会关切类信息151件,占总数的3.8%,政府采购类信息3134件,占总数的78.9%;其它类信息320件,占总数的8.1%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利用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长春市2018年部门预算》、《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关于长春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相关政策的说明》、《长春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2018年长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2018年长春市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等233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情况

利用门户网站公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信息133件。

(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专栏,集中公布行政处罚事项信息41件,方便公众及时获取行政处罚信息,对企业失信违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四)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情况

利用门户网站公开《长春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关于我市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检查情况的公示》《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等信息。

(五)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具体操作制度,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特别是招标、中标、更正信息共3134,让公众知晓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六)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了“PPP工作专栏”,公布了“长春市PPP示范项目情况一览表”、“长春市PPP项目情况一览表”等5件信息,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吸引咨询机构和社会资本进一步对项目进行考察对接。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财政局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增进理解支持的重要渠道。2018年共发布建议提案信息7件。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作出答复。

从申请形式看,当面申请1件,占申请总数的14.3%;网络申请2件,占申请总数的28.6%;信函申请4件,占申请总数的57.1%

从答复情况看,“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件,占申请总数的42.8%;“同意公开”2件,占申请总数的28.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占申请总数的28.6%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诉讼案1件,经审理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民意调查3次,利用“公众咨询”、“会计管理与服务”、“政策解读”等栏目回应社会公众咨询151件,较好地完成了对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解疑释惑的工作。

六、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4人。平均每个处(室、局)及局属单位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公开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的问题。今后,我局将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围绕财政热点,深化信息公开质量,对应当公开的信息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能力,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三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多媒体报送平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获知。

 

 

长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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